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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河流污染防治攻坚战
时间:2020-03-19  作者:董文彬 林雪瑜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和保障河流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德化县检察院服务浐溪流域水污染防治做法为例

董文彬 林雪瑜

 

内容摘要:德化的地理位置独特,其资源特别丰富,是晋江、闽江的重要源头,境内的龙门滩水库、彭村水库又是泉州市“七库联通”的源头,从2018年8月5日开始,福建正式向金门供水,德化正是供水的两大水源之一。这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德化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异常重要。

关键词:检察 污染防治

一、浐溪存在的问题:

溪由戴云山发源,并流向福州永泰,其全长101公里,流域面积985平方公里,溪流环绕德化县城,并流经多个乡镇,是德化县城供水的主要水源。近年来,各种水资源破坏加剧,不仅有以各种形式非法占用河道、围湖造地、非法排放、倾倒工矿企业废水、城镇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垃圾及污染物、在水源地、水库周边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造成河流水域空间减少、水质恶化、生物栖息地破坏的事件发生,还有跨区域河流保护呈现出各河段管护的力度不一、进度不一等困难。

二、具体做法

坚持监督与协作并举、维护司法权威与促进生态和谐并重,通过建章立制、搭建联盟、设立检察室、聘用河道检察官、联合督查等方式,精准服务浐溪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出台《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规范和加强河长制法律监督工作,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全省首个河道检察官工作室,率先在全省向县政府推荐并获聘3名“河道检察官”,负责挂勾联系全县3个片区18条河流河长制工作,密切与河长制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

---建章立制保障水源安全。结合彭村水库、龙门滩水库流域和浐溪城关段水环境保护实际,与县河长办、泉州市龙门滩引水工程管理处、彭村水库管理处共同协商,制定出台了涉水环境损害事件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应对突发环境损害事件的具体工作任务,覆盖水环境监管保护涉及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案件办理、事后生态修复等工作环节,将依法办理与损害治理、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因重大环境污染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借助外援智慧助力生态保护。制订出台《生态资源检察专业技术咨询制度》,并聘任5名环境与生态研究、动植物鉴别与保护、环境检测、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专家,建立生态技术咨询专家人才库,为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并邀请来自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能汪同志为各生态执法单位代表作关于河流湖库化与富营养化问题的专题讲座。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衔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参与岸上检查、巡河活动20余次,对推行河长制起到了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开展涉河涉水问题监督,跟踪督办涉河涉水违法违规行为5起,如对浐溪河滩上存在违规搭建钓鱼台的问题,会同县河长办监督组织拆除;联合县河长办、环保、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污染浐溪流域水质的生猪养殖场、陶瓷企业、废石膏回收企业专项整顿工作,通过封存机器、停电等形式,监督环保部门关停取缔污染严重的废石膏回收企业7家、养殖企业、陶瓷企业12家,有效提升了浐溪流域生态保护质效,水质监测结果一度从Ⅲ级提升到Ⅰ级

---切实防治水土流失。与县水土办联合开展生产建设项目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专项督查活动32次,现场查看省道310线德化县土坂(李厝)至盖德(中洋)路段工程、瓷艺城横一路道路工程、浔中镇世科村叶伯乾住宅小区等30处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发现多处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防治措施,地表裸露,没有截、排水措施,边坡防护措施未落实,受雨水击打、剥蚀和搬离的影响,现场黄泥水横流下泻,造成浐溪水源浑浊,水土流失问题严重。德化县检察院发出6份检察建议,与县水土办联合督办整改6处,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推动督办事项办理。目前,六个建设项目共用彩条布覆盖堆积土25210平方米,修建截水沟和排水沟2172米、设置污水排放三级沉淀池8个、修建沉沙池9个、砌筑挡土墙12400立方米和围墙700米、改河道浇筑混凝土护岸5000立方米、进行裸露地及道路水泥硬化2800平方米,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联合相关部门或单独出台了《关于规范“补植复绿”建立完善生态修复司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办理矿山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打击犯罪与恢复治理并重,突出司法对生态的保护修复功能,对浐溪流域沿岸盗伐、滥伐案件的当事人适用生态修复制度,引导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生态修复12件,涉及林地920.65亩,收取修复保证金9.22万元。

---开展公益诉讼领域工作。提起公益诉讼4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2件,拆除彭村水库周边16宗违章建筑物,涉及林地面积3907.6㎡,并完成造林复绿工作,有效保护了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与县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试行)》入选由最高检编撰的《民事行政检察指导与研究》,是该集福建省唯一入选的规范性文件。与县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及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等三项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及时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提升行政执行效能。坚持宽视野、多途径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新闻舆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公共信息,拓宽视野,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存在困难

在浐溪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德化县检察院做了一些工作,但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生态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期待还不适应,生态检察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待进一步统一和提高一方面,浐溪污染防治效果仍有反复。流域特别是城关一些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做得不够到位,雨天仍会出现溪水浑浊情况,枯水期则水体水质下降,严重影响浐溪沿岸居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协作配合机制不够顺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不够紧密,信息开放共享不够到位,一些行政机关对检察监督特别是公益诉讼的认识、理解、支持还有一个过程,有的部门存在抵触情绪。

四、解决对策

一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先易后难、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的指导原则,依托河长制平台,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精准服务瓷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要加强与有关环境监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与纪委监委的线索移送,与公益团体的联系交流,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监督配合为内容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共同凝聚保护浐溪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积极借助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举措、事例和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群众对污染浐溪水质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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