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德财〔2016〕203号)以及《德化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的通知》(德财〔2016〕16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全省人民检察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闽委编办〔2009〕153号),德化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提起诉讼、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数69人,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0人。包括1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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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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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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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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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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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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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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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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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德化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提起诉讼、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认真履行维稳职责;
2、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3、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二)围绕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
2、突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
3、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围绕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1、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3、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四、201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6年, 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为91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直接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4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6.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经费(科目)598.61万元。
(二)日常公用经费(科目)182.4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02万元。
(四)项目支出1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8.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业务量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7.7%,主要原因是: 2016年度业务量增加。
附表:1.2016年收支预算表
2. 2016年收入预算表
3. 2016年支出预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 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6年德化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