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化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决算的通知》及《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德财(2016)203)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全省人民检察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闽委编办〔2009〕153号),德化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提起诉讼、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包括 14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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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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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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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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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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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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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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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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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德化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提起诉讼、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认真履行维稳职责;
2、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3、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二)围绕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
2、突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
3、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围绕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1、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3、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年初结转和结余277.38万元,本年收入1533.42万元,本年支出1236.4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4.36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1533.4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347.66 万元,增长 29.3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533.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1236.4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 98.49 万元,下降7.9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940.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873.13 万元,公用支出 67.38 万元。
2. 项目支出295.93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51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58.26万元,增长6.19%,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科目)759.79万元。较2014 年决算数增加58.07万元,增长7.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早退休人员,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障费支出。
(二)日常公用经费(科目)51.7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94 万元,增长1.8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3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 1.55 万元,下降1.36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5.65万元,较2014 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6.59万元,同比增加6.34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9.5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2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8.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5 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66.94%和10.58%,主要是2015年比2014年多2辆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8.3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56批次、接待总2405人数。较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33%。?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5年德化县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