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德化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全省人民检察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闽委编办〔2009〕153号),德化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提起诉讼、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包括 14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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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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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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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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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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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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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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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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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德化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提起诉讼、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认真履行维稳职责;2、着力化解矛盾纠纷;3、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二)围绕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1、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突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围绕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1、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3、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德化县人民检察院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 1612.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0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185.76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亿元。
6. 其他收入 20.34 万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亿元。
8. 上年结转和结余 406.22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1612.3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34.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882.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816.61 万元,公用支出 65.65 万元。
2. 项目支出 452.67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6. 结余分配 0 万元。
7. 年末结转结余 277.39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334.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经费(科目)816.61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早退休人员,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障费支出。
(二)日常公用经费(科目)65.6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三)项目经费(科目) 452.6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案备装支出283.31及债务化解支出169.3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1.43万元,同比减少43.9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73万元。其中:2014年购置囚车 1 辆23.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3 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减少57.51%和35.51%。
(三)公务接待、办案费28.57万元。主要用于(1)办案费支出16.2万元;(2)公务接待费6.50万元,与2013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5.86%。
附件: 1. 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